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整体工作安排,现将2025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工作安排
(1)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要调档,档案转至学校后,方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不是发放、发放的起始月份,均由档案审核状况决定。档案转至我校后通常情况下不予退回(取消录取资格者除外)。
(2)本年度拟录取研究生调档函通过网上发放电子版,拟录取研究生可登录河南理工大学智慧研招服务平台硕士招生模块进入登录页面(https://yjszs.hpu.edu.cn/tp/zs/login/toLogin/ss),输入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即可查阅、下载、打印调档函(可打印为彩色,档案所在单位可通过调档函下方微信二维码验证调档函真假)。
(3)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需将档案按调档函的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法于7月1近日通过邮政机要进行邮寄(以寄出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考生档案未按调档函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法及邮政机要方法进行邮寄,导致档案丢失等状况,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4)拟录取考生因故不可以按期寄送档案的,需由拟录取考生原档案管理单位开具纸质证明(无规定格式)并加盖公章提交考生拟录取招生学院备案。
2、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工作安排
(1)拟录取为全日拟定向就业和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地址:https://adge.hpu.edu.cn/info/1342/13864.htm)。考生因考试报名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置,因个人缘由没办法提交定向协议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定向协议须定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甲方),考生本人签字(丙方)后于5月15日之前用EMS邮政快递寄达或送达各招生学院,学院大全后统一提交至研招办。三方协议提交后方可发放录取公告书。
3、其他说明
(1)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签订三方协议,但须将档案转入学校。
(2)拟录取为全日拟定向就业和所有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调档,档案由外贸原单位保管。
(3)考生档案需要齐备,密封完好(切勿私自开封)。